發明
中華民國
109123015
I 779311
職業類別判斷系統和職業類別判斷方法
國立中央大學
2022/10/01
提供一種職業類別判斷系統和職業類別判斷方法。職業類別判斷系統包括電子裝置以及伺服器。伺服器耦接至電子裝置,包括資料庫及處理器,資料庫儲存多個類別標籤及客戶資訊。電子裝置將至少一職業識別資訊上傳至伺服器,並由伺服器中的處理器根據至少一職業識別資訊判斷在伺服器的資料庫中是否存在對應的類別標籤,當對應至少一職業識別資訊的類別標籤存在於資料庫中時,則伺服器回傳一職業類別判斷結果至電子裝置,當對應至少一職業識別資訊的類別標籤不存在於資料庫中時,則電子裝置經由網際網路連接至一外部伺服器進行搜尋,以取得對應於至少一職業識別資訊的類別標籤。
智權技轉組
03-4227151轉2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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