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097139309
I 335280
車用影像安全警示系統
國立臺灣大學
2011/01/01
一種車用影像安全警示系統,係透過影像汲取模組接收影像訊號並輸入與該影像訊號來源相關之相機參數至空間定義模組,再由空間定義模組根據影像訊號與相機參數定義出影像空間與影像空間內不同強度之警戒區域,接著利用物件識別模組根據影像訊號及影像訊號之變動狀況識別出影像中可能是車輛之部分,最後利用警戒提示模組定位車輛於影像空間內之位置並比對車輛之位置與不同強度警戒區域之交集關係,進而根據該交集關係給予不同強度之警戒提示。
產學合作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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