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094138226
I283759
足跡追蹤系統
國立臺灣大學
2007/07/11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足跡追蹤系統,尤指基於累積位置向量而推算出位置的足跡追蹤系統。在習知的室內定位系統中,為了達到精確定位人員所處的位置,通常均需要投入大量且昂貴的基礎建設與維護工作。或許因為如此,使得習知的室內定位系統一直都無法順利推廣到一般家庭或企業。習知的室內定位系統的定位方式,大致上均在場所內特定位置設置偵測裝置,並在攜帶有相對裝置的人員靠近時,向系統回報人員所在位置。只是,為了提高精確度,不得不增加設置偵測裝置(如紅外線、WiFi、重力)的數量。因此,習知的室內定位系統的將會隨著精密度的要求,進而大幅提高其配置成本,並且也因為需要事先安裝與設定偵測裝置,以及事後的運作、維護等工作,所以尚需要投入安裝、設定、運作、維護的費用。 本發明之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種足跡追蹤系統,藉著人員穿上具有本發明系統的木屐時,以量測、追蹤在行徑路徑上每個位移向量,並在累計此位移向量後,就可輕易地推算出人員目前所在的位置,而不需事先建構基礎建設。 本發明足跡追蹤系統包含第一鞋體、第二鞋體、向量量測單元和位置推算單元。本發明系統主要藉著人員的行徑過程中留下的足跡(隱含著方向與位移資訊)而推算出人員所在的位置,而足跡係由第一鞋體的第一腳印和第一鞋體的第二腳印所組成。 第一鞋體係具有超音波紅外線接收裝置。第二鞋體係具有一超音波紅外線傳送裝置。當人員穿著第一鞋體、第二鞋體而行走時,會由向量量測單元係用以基於超音波紅外線接收裝置和超音波紅外線傳送裝置所提供的座標系統,而量測出行進過程中每個第一腳印和第二腳印之間的位移向量(displacement vector)。然後,位置推算單元會持續累計位移向量,並基於起始點而推算出人員所在的位置。如此,藉著本發明足跡追蹤系統進行定位,就可以免去在人員行走的場所內事先投入大量且昂貴的基礎建設,關於本發明之優點與精神可以藉由以下的發明詳述及所附圖式得到進一步的瞭解。
本部(第1080006445號)同意該校108年01月23日校研發字第1080006102號函申請終止維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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