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090119861
178006
利用MPEG-7之物件分割法
國立中正大學
2003/05/01
ㄧ種影像切割技術。對於任何影像,包含動態或靜態的任何視訊物件,都可利用本技術將它切 割出來。本技術是利用人類對於物體的辨識模式加上拼圖的觀念,利用這種模式事先訓練電 腦辨別一些視訊物件,抽出視訊物件特徵,利用MPEG-7所定義的公用標準,來當成建立資料庫 的標準。再利用這些特徵來判定由分水嶺法則所切割出來的視訊物件是否正確,辨識是否是 真正所要的視訊物件。未來可應用於資料壓縮和content-basertrieval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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