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103145240
I 622964
地震警報方法及其地震警報廣播系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2018/05/01
本發明提供一種地震警報方法。該地震警報方法包含有根據一特定準則,於一區域內部署一地震儀組以偵測一地震波;於偵測到該地震波時,產生一第一地震警示訊號;接收該第一地震警示訊號以及一第二地震警示訊號;根據該第一地震警示訊號以及該第二地震警示訊號,執行一決策判斷;根據該決策判斷,將該第一地震警示訊號或該第二地震警示訊號發送至複數個警示裝置;以及根據該第一地震警示訊號或該第二地震警示訊號,廣播一地震警報。
國研院技術移轉中心
02-66300686
版權所有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使用IE 11或以上版本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以上|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主辦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執行單位:台灣經濟研究院 網站維護:台灣經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