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098101683
I 473031
行動廣告裝置及其應用Mobile Advertisement Device and Application Thereof
國立中央大學
2015/02/11
現今的消費型態早己自e-commerce進入到m-commerce,因此行動廣告也將成為主流趨勢。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David Ogilvy)說過:「每則廣告都必須傳達完整的銷售訊息,因為一般人不會循序漸進從頭看到尾。」而目前的行動廣告或是人力廣告,內容都是靜態的。意即企業主或店家的廣告需求一經廣告公司規劃設計後,這則廣告就不會再變動,當它正式對消費者播送時,只會一再地重複,而不管消費者是否己接收完整的廣告訊息。這樣的廣告並非針對不同區域消費特性來設計,因此消費者不是沒興趣看這則廣告,就是擦身而過來不及看完這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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