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099106564
I 393653
電動車傳動系統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2013/04/21
本項發明可運用於運輸產業之相關車輛傳動系統。台灣機車數量非常多,機車為大都會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電動機車即是其中一個解決方案。本發明係為一種電動車傳動系統,其包括:一第一動力部、一第二動力部、一行星齒輪機構及一控制部。利用該控制部控制該第一及該第二動力部,驅動該行星齒輪機構輸出,形成電子式無段變速系統;故,本發明兼具高傳動效率且換檔平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回收煞車能量及可靠度高等優點及功效。本發明所使用之所有零件皆為齒輪組,具有體積小、構造簡單、操作控制容易、低成本,可以滿足應用於機車的需求,提供業界進一步發展應用,本發明取得技術授權商品化可行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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