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104120047
I 537222
混合廢棄物共處理方法
國立宜蘭大學
2016/06/11
一種混合廢棄物共處理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將固態廢棄物(例如下水污泥廢棄物)和固態二氧化碳來源(例如綠泥)混合成混合廢棄物;啟動電漿熱處理設備,當電漿熱處理設備的溫度條件在500至800℃之間時,將混合廢棄物添加入電漿熱處理設備中,添加含氧載體(例如水蒸氣)進入電漿熱處理設備,使混合廢棄物之中的固態廢棄物在電漿環境下,與含氧載體及混合廢棄物之中的固態二氧化碳來源所釋放出的氣態二氧化碳反應,以產生可燃性氣體。藉此,本發明可提升固態廢棄物裂解產生可燃性氣體的效率,並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及處理固態廢棄物的成本。
研究發展處
(03)9357-400ext7043
版權所有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議使用IE 11或以上版本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以上|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主辦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執行單位:台灣經濟研究院 網站維護:台灣經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