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110113694
I 773251
碳權計算方法
國立中興大學
2022/08/01
一種碳權計算方法,是由一使用者攜帶一攜行裝置,經過一預定路程的每一預定節點時,記錄一運具資訊及往下一預定節點移動的移動距離,以供計算一區間碳排量資訊。該攜行裝置於到達最後一個預定節點時,將所有區間碳排量資訊進行加總,以得出一單程碳排量資訊。該攜行裝置將一平均碳排量資訊所對應的每一單程碳排量資訊,與此次的該單程碳排放量資訊進行平均運算後,更新為新的平均碳排量資訊。由於更新後的新的平均探排量資訊是作為下一次通過該預定路程的碳權計算基準,所以不需要花費數年的時間建立碳排放量基線,能縮短相關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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