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中華民國
101124086
I 472380
廢棄物處理方法
國立宜蘭大學
2015/02/11
本發明技術特點以電漿火炬為熱源,於含氧氣載體(水氣)下,氣化裂解廢棄物,並於過程中添加適當流量二氧化碳流體,二氧化碳及水氣於電漿環境中,與廢棄物共裂解產生高濃度之低碳數氣體,例如CO、H2、CH4。產生氣體之效果較傳統氣化及熱裂解爐為佳。添加之水氣及二氧化碳,與單獨廢棄物電漿氣化相比較,可大幅增加可燃性氣體產量。除可做為燃料外,亦可以做為石化業的原料。此外亦可以大量減少焚化產生之底渣及廢氣中之溫室氣體的排放,除降低廢棄物及溫室氣體對環境的影響外,亦可以進行能源回收。此發明可提供額外產出的能源來源,補充未來石化燃料用罄後之能源需求,對於未來能源的使用安全性相當有幫助。 本發明技術特點以電漿火炬為熱源,於含氧氣載體(水氣)下,氣化裂解廢棄物,並於過程中添加適當流量二氧化碳流體,二氧化碳及水氣於電漿環境中,與廢棄物共裂解產生高濃度之低碳數氣體,例如CO、H2、CH4。產生氣體之效果較傳統氣化及熱裂解爐為佳。添加之水氣及二氧化碳,與單獨廢棄物電漿氣化相比較,可大幅增加可燃性氣體產量。除可做為燃料外,亦可以做為石化業的原料。此外亦可以大量減少焚化產生之底渣及廢氣中之溫室氣體的排放,除降低廢棄物及溫室氣體對環境的影響外,亦可以進行能源回收。此發明可提供額外產出的能源來源,補充未來石化燃料用罄後之能源需求,對於未來能源的使用安全性相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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